关于李雪琴的事件,似乎并没有引起广泛的震惊?

关于李雪琴的事件,似乎并没有引起广泛的震惊?

她花费110万购买的车,仅开了13个月就以44万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父亲;再花费26万购入的另一辆车,使用一年多后以13万的价格卖给了母亲。随后,600万资金流入个人账户,1400万则投入新公司。尽管这家公司仅运营了3年便注销,但其流水却高达3000多万!

相比之下,她北大同学辛勤劳作一生,所赚可能还不及她倒卖几辆车、转账几笔来的多。

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一年后以折旧价转手他人,这种做法在业界并不罕见,否则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增值税发票进项。一年后车辆公转私是否需要补缴税款?车辆折价一倍是否合理?

首先,无论是对财富的嫉妒,还是对网红收入过高的看法,只要收入来源合法,从法律角度来看,无可指责。

其次,以公司名义购车以抵扣所得税,然后将公司资金转移到个人名下,这是许多企业的常规做法。否则,一次性转移600万,需要缴纳45%的所得税,老板不会这么傻,拥有这样的收入也不可能不申报。

这样的操作至少说明,她没有签订阴阳合同,也没有非法侵占。初期收入也都是通过公对公的渠道获得的。

最后,虽然所得税缴纳较少,但购车也是一种消费。抵税的初衷就是为了促进消费。而且,这只是少缴,并非不缴,这应该是会计在计算利益最大化后的结果。

有网友表示:她的车可能确实是公司名义购买的,然后以低价卖给了父母。这种操作早就应该被禁止。

另一些网友则认为:公司购车用以抵扣利润,这本身就是避税,是税务漏洞。一个人用10万买到一个估值200万的东西,应该按照估值征收差额所得税。

这类事情我们不必过多关注,还是多关心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她至少是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生存。金钱赋予了她的魄力和能力。开过公司的人都知道,事情并不像老谢说的那么简单,否则税务局岂不是成了摆设?那个开了13个月就卖出的车,想想它每天在路上跑,也差不多值那个价了。

#晒图笔记大赛#

图片[1]-关于李雪琴的事件,似乎并没有引起广泛的震惊?-瑞泰资源分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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