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保新政实施在即!7月1日起,药品报销将迎来新调整!

为了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资金安全,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对一级及以下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施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制度,该制度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此次分级管理主要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服务范围,而参保人员的门诊统筹待遇政策保持不变。

医保结算分级管理是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水平,将其划分为A、B、C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机构提供的医保结算服务内容也有所区别。A级机构提供医保个人账户结算服务,包括普通药品购买和自费部分的支付。B级机构在A级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如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C级机构提供最全面的结算服务,涵盖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以及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分级管理仅影响医药机构的结算服务范围,参保人员的门诊统筹待遇政策保持不变,参保人员仍可按照原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在过去,药店在获得定点资格后,通常会直接获得全部医保结算权限,这导致了一些机构存在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问题。为此,内蒙古医保局通过实施分级管理,严格把控准入门槛。新申请定点的机构只能从A级开始,且需在一年内表现良好后才能申请升级至B级,再经过一年的良好表现后才能申请C级。已定点的机构需按照新的标准重新评定等级,不符合条件的将被限制结算范围。

新政策实施后,群众在就医购药前可以查询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医药机构等级信息。例如,慢特病患者应选择C级机构或“双通道”药店;普通患者购药则可选择任何A级及以上的定点药店。目前新申请的药店均为A级,需要逐步提升等级。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应优先选择提供“两病”结算服务的C级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特病用药可以在二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双通道”药店(如呼和浩特市有70余家)购买,部分特殊药品则需在指定药店或医院购买,以享受更便捷的医保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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