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某村民房屋被拆除14年未获安置,索要1.4万元过渡费后遭逮捕

6月17日,冯珍(化名)在法庭上与被捕两个月的丈夫林印水见面。自被捕以来,这是他们首次重逢。

“他的头发白了,人也瘦了。”冯珍回忆道,两人没有机会交谈,她记得林印水只是匆匆回头看了她一眼,眼神迷茫,转瞬即逝。

2024年3月29日,林印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他被取保候审,直至今年4月,再次被收押。

襄城县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林印水因拆迁安置费和过渡费问题进行维权,并以过渡费为由向政府工作人员索要14000元。检察院认为,林印水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已提起公诉。

6月17日,此案在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律师牛玉亮介绍,庭审焦点在于这14000元是过渡费还是强行索要的钱款。

庭审持续了近四个小时,林印水始终未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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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

【1】待建的欧式庭院

“应得的我们接受,多余的不求。”谈及拆迁,冯珍显得有些无奈。

2011年,襄城县库庄镇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林印水家的住宅被拆除。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指出,林印水一家将获得240平方米的置换住房和6.5万元的补偿金。在置换住房未交付之前,他们每月将获得400元的临时安置费(注:即过渡费)。

冯珍回忆,拆迁时,她曾听说口头承诺,一年半后便可入住新房,然而时至今日,新房仍杳无音信,过渡费也在2016年停止发放。

“有时忘了房子拆除已有多少年,看到儿子就知道了。”冯珍苦涩地笑着,老房子拆除时,儿子仅10个月大,如今已14岁。

《河南日报》报道,自2011年以来,库庄镇以镇区为中心,以产业集聚区项目和现代生态农业为支撑,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部分村落被拆迁,全力打造高档住宅小区。

当时的库庄镇党委书记表示,过去一代人可能需要建几次房,通过城中村改造和中心镇区建设,一次建房就能让几代人居住,既减少浪费,又能改善居住条件;既节约土地,又能造福民众。

根据规划,林印水家的老屋将被拆除,建设“欧式结构庭院”——诺鑫名居。

“哪有自己的房子住着更舒服。”冯珍说,她和丈夫从未想过搬进楼房。老屋的宅基地有180平方米,上下两层,8间房屋。院子两边对称地盖有厨房、卫生间,还有一个车库。她和丈夫以及老人同住,育有一儿一女,居住空间宽敞。

林印水是一名电焊工人,常年在外地工作,每天能赚两三百元。冯珍则留在家中,一家拥有两亩多地,她在地里种植黄瓜、番茄、油麦菜等,每天凌晨四五点就开始在地里忙碌,收完菜后,林印水的父亲会拉着去菜市场售卖。下午,冯珍去超市上班,月薪约两千元。

微薄的收入足以维持家庭生计。冯珍心想,等儿子结婚后,他们可以在旧房子基础上进行扩建和装修,安分守己地生活。

即将建设的诺鑫名居并未引起冯珍的兴趣,但林印水的父亲却对此十分着迷。“要像城里人一样住楼房。”林印水的父亲回忆说,盖村里的房子只花了两三万元,而拆迁后置换的楼房价值更高,“城中村改造对百姓有利,我们愿意配合政府。”

林印水的父亲习惯于当家作主,未经儿子儿媳商量,便代签了拆迁安置协议。协议中规定,林印水一家将获得240平方米的置换住房和6.5万元的补偿金,在置换住房未交付之前,每月可获得400元的临时安置费。

协议签署后,林印水一家被要求立即搬离。那年,冯珍想养些种猪出售以增加收入,便在自家田地里搭建了三间房,将家具搬了进去。刚刚搬家完毕,挖掘机便驶入了院落,“我没想到拆除得这么迅速。”冯珍感叹道,她心中不舍,试图阻拦在院子里呼喊,却被强行带离。

那三间农舍空空如也,未安装电线,未铺设地板,墙面也未粉刷,直到林印水搬入后才逐步完善了这些基本设施。

这个家,一家人已经在这里勉强生活了十几年。那天,九派新闻来访时正值雨天,通往家中的道路被水淹没,积水深至小腿。冯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骑电动车载你们过去,这里地势太低,水退不净。”屋内昏暗潮湿,四周的墙皮已经发霉。家具都是从十几年前的老房子里搬来的,木质电视柜已经开裂并掉漆,久未使用的白色饮水机也已经泛黄。

随着两个孩子逐渐长大,不能再挤在一间房里,林印水在这间房中钉了一块复合板,薄薄的一层隔板,“只为了稍微遮掩一下。”冯珍无奈地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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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承诺未履行

冯珍家距离诺鑫名居的工地仅一马路之隔,她时常前往那里。2012年,随着工程进展迅速,半年后主体结构已完工,她满怀信心地期待着一年后能入住。然而,一年过去了,工地施工声时断时续,工人数量也在减少,她推测可能是工人难觅,便决定再等待一段时间。

不久后,冯珍目睹了一群工人聚集在工地门口讨要工资,场面一度失控。过渡费发放也不及时,“索要则给,不索要则不给”,到了2016年,过渡费就不再发放了。冯珍回忆道。当时,林印水和其他被拆迁的村民曾向镇上反映问题,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反映问题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冯珍出示了一份2020年6月16日由诺鑫公司(即河南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姓工作人员签署的手写证明。证明中写道:诺鑫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5日向刘庄十组、十一组拆迁户交付房屋,若无法按时交房,诺鑫公司将每月支付2000元过渡费。然而,冯珍表示,这份承诺并未得到兑现,只是一纸空文。此后几年,林印水多次维权,收到了更多类似的“空文”。

直到2023年9月21日,库庄镇政府出具了一份盖有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中写道:由于诺鑫名居项目进度缓慢,拆迁户未能得到妥善安置,过渡费也无法及时发放,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特承诺将16号楼3单元612室分配给林印水居住,该房屋所有权归林印水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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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珍回想起,她和林印水曾看过那套超过130平方米的房子,尽管房子未通水电,户型也不合她的心意,但她还是觉得“有总比没有好”。拿到钥匙后,林印水外出工作,冯珍则忙于种菜和上班,之后便未曾再去看过。某次,儿子想要在新房里玩耍,便向冯珍索要钥匙,然而到达新房门口时,门却无法打开。

经过三个月,林印水再次进行维权,最终获得了镇长亲笔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书中提到,关于林印水在诺鑫名居项目拆迁安置的240平方米房屋,镇长承诺从下周开始,在半个月内解决两套安置房的问题,并协调开发公司加盖印章。同时,对于尚未支付到位的过渡费用,镇政府将协助群众进行协调解决。

到了2024年1月,林印水与一位姓谢的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签署了一份保证书。政府工作人员承诺在1月20日前为林印水的房子通上水电,使其能够进行正常装修。而林印水则承诺不会在房屋现场出现,且该房屋装修将不使用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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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月30日,林印水从谢姓工作人员处获得了1万元的过渡款项。两个月后,襄城县公安局对其进行了拘留,拘留通知书上指出林印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冯珍为其聘请了律师,至5月5日,林印水被改为取保候审。

【3】涉嫌14000元索要款被控寻衅滋事

2024年12月10日,襄城县检察院公布了针对林印水的起诉书。经检察院调查,尽管库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已告知林印水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并依法对诺鑫公司提起诉讼,同时告知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并非安置房和拆迁过渡费的支付主体,但林印水仍不听劝阻,多次进行维权。

起诉书中指出,2023年12月25日,林印水以过渡费为由向镇政府工作人员索要4000元。2024年1月30日,他又以同样理由索要了10000元,所涉款项事后已退还。

检察院认为,林印水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被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林印水的辩护律师牛玉亮向九派新闻表示,法院已于今年4月份对此案立案处理,林印水被再次收押,并表示其不认罪。牛玉亮认为,林印水的行为并不符合检察院认定的“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的前提是扰乱社会秩序,当事人需处于强势地位,类似敲诈,强取他人财物。但在此案中,林印水作为普通民众,面对的是公职人员,处于弱势地位。

此外,对于检察院认定政府机关不是安置房和拆迁过渡费的支付主体,牛玉亮表示不完全认同,他认为政府有责任解决安置房和过渡费问题,因为城中村改造是政府行为。

林印水被起诉后,家庭收入中断,全靠冯珍一人维持。近年来,林印水的父亲患有糖尿病,每日需注射胰岛素,母亲则患有脑梗、高血压、高血脂等多种疾病,药物不能间断。女儿正在上大学,学费依靠助学贷款。一家人生活拮据。

冯珍表示,林印水一直是个老实人。在打工时,他常为包工头介绍人手,赚取介绍费,但他从未索要过这些钱,即使包工头坚持要给,他也会用这些钱请工友吃饭。

涉案的14000元原本林印水不打算归还,但得知这笔钱是政府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而非政府行为后,他选择归还了这笔钱。“我们不占别人的钱。”冯珍说。

【4】渴望拥有一个家

在刑事案件中,冯珍还计划提起行政诉讼,起诉镇政府,希望追回拖延了十余年的房屋,“把房子还给我们,我们就能回到原来的生活,这不是很好吗?”近期,库庄镇政府正与冯珍保持沟通,努力解决相关事宜。冯珍提供的一段电话录音显示,对方自称是副镇长,并承诺将陪同冯珍参观房屋,并表示“你选中哪套房子,手续就办理哪一套”。然而,这座已停工十多年的住宅项目,其现状与宣传描述相去甚远。6月19日,九派新闻记者前往诺鑫名居,发现一进门就看到一楼墙边堆满了泥土,由于当天降雨,泥土与雨水混合,形成了一滩泥泞。院子里仅有一条水泥路可以通行,未开发的区域长满了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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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媒体曾报道,诺鑫名居小区于2011年开始建设,占地约247亩,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是全县面积最大的住宅区。然而,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自2016年起便暂停施工。

根据天眼查的数据,诺鑫名居的开发商是河南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目前,该公司已被襄城县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公司还因拖欠约39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被襄城县税务局王洛分局列入欠税公告。

到了2024年,库庄镇成立了专门的诺鑫问题化解工作组,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大力协助下,许昌晟亿建筑有限公司同意垫资1800万元继续建设。库庄镇政府负责监管小区房屋的销售款项,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开发商的基本建设费用和成本,另一部分用于偿还垫资企业的资金,剩余部分用于新建楼盘。

同年8月,诺鑫名居项目正式复工并继续建设。

2025年6月16日,库庄镇党委书记胡卫刚在襄城人民广播电台回应市民提问时表示,诺鑫名居除8号楼存在少量剩余工程外,其他建筑已满足交付条件。他透露,近期将组织验收,并确保在两个月内完成交付。

冯珍目前住在诺鑫名居对面的平房中,只需抬头便能望见那座高耸的欧式风格建筑。夜晚降临,这座昏暗的高楼中仅有寥寥几户亮着灯光,其中一户本应属于她的家,却依旧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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