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东风-15C钻地弹和美国GBU-57钻地弹的性能时,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分析:
伊朗的福尔多核设施深藏地下超过90米,尽管以色列进行了猛烈的轰炸,但该设施内的3000多台浓缩铀离心机却未受到损害。这是因为以色列使用的GBU-28钻地弹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穿透深度仅有6米,无论投放多少枚都无法造成有效破坏。然而,美国拥有一款名为GBU-57的强力武器——滑翔钻地弹,这款武器被誉为能够摧毁地下掩体的“粉碎机”。
这款GBU-57炸弹的总重量为13.6吨,配备2.4吨的战斗部装药。其长度为6.2米,直径为0.8米,并使用了镍钴钢合金制成的侵彻体。该炸弹的智能引信系统能够根据穿透介质的硬度变化自动调整引爆时间,确保在穿透多层防护结构后,在预定位置准确引爆。对于钢筋混凝土,其钻地深度可达60米。
以色列因缺乏B-2战略轰炸机而无法操作GBU-57炸弹。全球仅美军拥有此型轰炸机,且每次最多只能装载两枚。即使如此,单枚GBU-57炸弹亦不足以破坏福尔多地下的核设施。只有在连续投掷两枚或更多,并确保精确打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摧毁深度超过90米的核设施。正因如此,美军亲自介入成为必要,否则以色列将毫无作为。
尽管GBU-57的性能卓越,但与我国的东风-15C导弹相比,仍略显不足。GBU-57在某些方面优于东风-15C,首先,其弹头装药量更为庞大,高达2.4吨,而东风-15C的钻地弹装药量仅为1吨。其次,GBU-57的精度更高,据称其精度可达1.2米,而东风-15C的精度则在2米至3米之间。
在其他方面,东风-15C的性能显著优于GBU-57。首先,东风-15C在撞击时具有更高的动能。GBU-57钻地弹主要依赖重力势能转化为动能,其击中目标时的速度为1.5倍音速,其末端动能约为13.7亿焦耳。相比之下,东风-15C通过火箭发动机获得额外的加速度,使其撞击速度可达6马赫,撞击目标时的动能高达20亿焦耳。尽管东风-15C的弹头较轻,但其冲击力却远超GBU-57。
其次,东风-15C钻地弹的战斗部长度为2.5米,由高强度纳米钨合金制成,并配备了先进的引信技术。这些特性确保了在穿透实质层时不会发生爆炸,同时弹头内部的构造和元件也不会受到损害。因此,炸弹能够在进入掩体深处或达到最大穿透深度后爆炸。
第三点,东风-15C钻地弹是由高超音速弹道导弹搭载的,目前全球主流的防空系统几乎无法对其进行拦截。反观B-2轰炸机,在抵达目标区域20公里处时需投放滑翔弹,这本身就伴随着极高的风险。与东风-15C相比,我们的东风-15C在风险控制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第四点,GBU-57武器对于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穿透力可达60米,而对于岩石层则降低至40米。若要有效穿透包含岩石层和钢筋混凝土的福尔多地下核设施,至少需使用6至10枚GBU-57。换句话说,这需要4至5架B-2轰炸机进行连续轰炸才能达成目标,风险因而显著增加。相较之下,东风-15C导弹在穿透类似地下设施时,可能仅需2至3枚导弹便能达到效果。
自然,GBU-57的优势在于B-2轰炸机能够携带它进行全球部署。然而,中国并未考虑这种方式。我们研发东风-15C高超音速钻地弹的初衷,是为了专门针对“台独”势力。当然,若是有需要,我们也能将这款钻地弹头安装在“关岛快递”上,对美国一、二岛链上的地下设施进行突然袭击。
东风-15C堪称真正的地下掩体“粉碎机”,它也是目前世界上首屈一指的“钻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