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新华社发表了题为《整治违规吃喝,不能只是一阵风,不能一刀切》的评论文章,以下是全文内容: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吃喝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和严肃处理。然而,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反规定聚餐饮酒,这表明“四风”问题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同时也反映出一些人对“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观念仍持有根深蒂固的看法。
违规吃喝并非微不足道的小事,它关乎党风政风和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否。表面上看似一顿饭、一场酒,实则可能成为贪腐问题的导火索,表面上看是失守饮食规矩,实质上是心灵防线的崩溃。违规吃喝并非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反而可能成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温床,长远来看,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环境,导致资源错配,降低经济质量和效率。我们所追求的是高质量的发展,而非通过大吃大喝来维持的虚假繁荣。违规吃喝不能成为纪律松懈的理由,在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面前,没有任何行业可以享有“特殊”或“例外”的待遇,也不能以“业务需要”为借口进行违规吃喝。
整治违规吃喝不是一时的风潮,一些不良作风就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原因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有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以为暂时忍耐等待,风头就会过去。这是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缺乏清醒认识。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纪律准则。整治违规吃喝需要持之以恒的韧劲和耐心,更要有长远规划和根本性的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不仅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吃喝的政治危害,自觉抵制错误思想,还要全面推进学习、检查和整改,将整治违规吃喝的实践成果转化为规范、完善且操作性强的制度,据此实施现行的、典型的、通报式的监管,深入挖掘和查处违规吃喝背后的腐败问题。
同时,必须明确,整治违规吃喝的关键在于“违规”二字,而非吃喝行为本身。主体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违规”,在党纪党规层面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公务接待、商务招待的规定,在公职人员管理层面则主要依据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项“禁酒令”,其核心始终是规范公务行为、严守纪律底线,而非简单切断正常的人际交往。党员干部享有正常的私人交往权利,但前提是必须坚守“不影响公务”、“不影响廉洁”的底线。当前,对于整治违规吃喝的措施,出现了一些错误的解读,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实事求是是党的根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在各地各部门整治违规吃喝的过程中,必须将实事求是的原则放在首位,正确区分违规吃喝与正常餐饮消费,精确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整治违规吃喝与促进正常消费和市场繁荣并不矛盾,我们需要关注治理方法和手段,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干扰餐饮行业的正常运营和群众的正常消费,避免采取极端措施或过度加码。
在整治违规吃喝时,我们既要避免“走神”,也要防止“散光”,有的放矢才能取得实际效果。通过培养良好的作风,凝聚人心,我们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清新、强劲的精神力量。